03 嬰兒靈魂的自然福樂與成長
03 嬰兒靈魂的自然福樂與成長
尼撒的貴格利:《論嬰兒早逝》 我們既已奠定這些前提,現在是時候根據這些前提來檢視向我們提出的問題了。問題大致是這樣的:「如果福樂的報償是按照公義的原則分配的,那麼一個在嬰兒時期就夭折,沒有在今生奠定任何善惡基礎,以致無法根據其功過獲得任何回報的人,將被歸入哪一類呢?」對此,我們將根據我們已經奠定的原則的推論來回答:未來的幸福,雖然其本質是人類的傳承,但同時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稱為報償;我們將用之前的例子來闡明我們的意思。假設有兩個人患有眼疾;其中一人非常勤奮地接受治療,並忍受醫學所能施加的一切,無論多麼痛苦;而另一人則毫無節制地沉溺於沐浴[22]和飲酒,對醫生關於治療眼睛的任何建議都置若罔聞。那麼,當我們審視這兩人的結局時,我們會說他們各自都得到了他們選擇的應有回報,一人失去了光明,另一人則享受光明;我們實際上是濫用詞語,將必然隨之而來的結果稱為報償。因此,我們也可以用這種方式來談論嬰兒的問題:我們可以說,享受那未來的生命確實是人類應有的權利,但是,鑑於無知之瘟疫幾乎已抓住所有現今活在肉身中的人,那些藉由必要的治療過程潔淨自己的人,在進入真正自然的生命時,獲得了他們勤奮的應有獎賞;而那些拒絕美德的潔淨劑,並因被誘惑的享樂而使無知之瘟疫難以治癒的人,則陷入了一種不自然的狀態,因此與真正自然的生命疏遠,無法分享我們應有且與我們相稱的存在。然而,無辜的嬰兒的靈魂之眼沒有這樣的瘟疫遮蔽[23]其光明的程度,因此它繼續存在於那自然的生命中;它不需要潔淨所帶來的健全,因為它從未讓瘟疫進入其靈魂。此外,現今的生命在我看來,似乎與我們所盼望的未來生命提供了一種類比,並與之密切相關,如下:最幼小的嬰兒被母乳餵養和撫育;然後是另一種適合受撫育者、並與其需求密切相關的食物,直到他最終長大成人。因此我認為,靈魂以不斷適應其自身的量,以一種規律的進程,分享那真正自然的生命;它根據其能力和力量,接受一定程度的蒙福狀態的喜樂;事實上,我們從保羅那裡學到了這一點,他對那些在美德上已經長大的人和不完全的「嬰兒」有不同種類的食物。因為他對後者說:「我給你們奶喝,沒有給你們肉吃;因為那時你們不能吃[24]。」但對那些在智力上已達到完全成熟的人,他說:「惟獨長大成人的,才能吃乾糧;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,就能分辨好歹了[25]。」現在,說成人和嬰兒處於相似的狀態是不對的,無論兩者多麼沒有接觸疾病(因為那些沒有完全分享相同事物的人,怎能處於同等的享受狀態呢?);相反,雖然只要兩者都未受疾病影響,都可以說兩者都沒有疾病的困擾,但是,當我們談到喜樂時,享受上卻沒有相似之處,儘管感知者處於相同的狀態。對於成人來說,討論、事務管理、榮譽地履行職責、因幫助有需要的人而受人尊敬、與所愛的妻子生活、管理家庭,以及今生所有消遣娛樂,如音樂、戲劇、狩獵、沐浴、體操、宴會的歡樂以及其他類似的事物,都是自然的喜樂。相反,對於嬰兒來說,其自然的喜樂在於母乳、護士的懷抱,以及輕柔的搖晃,這會引導並甜化其睡眠。超出此範圍的任何幸福,其幼小的年齡自然會阻止它感受。同樣地,那些在今生藉由美德的道路滋養了靈魂力量,並用使徒的話說,使他們的心「感官」得到「操練」的人,如果他們被轉移到那超乎身體的生命中,將根據他們所達到的狀態和能力,按比例地分享那神聖的喜樂;他們將根據所獲得的能力,或多或少地擁有其豐富。但從未嘗過美德滋味的靈魂,雖然它確實可以完全免於邪惡所帶來的痛苦,從未染上邪惡的疾病,但它最初[26]只在一定程度上分享那超乎身體的生命(根據我們之前的定義,這生命在於認識神並在神裡面),就像這個嬰兒所能接受的那樣;直到它藉由對真正存在的默想,如同藉由相稱的飲食而茁壯成長,並變得能夠接受更多,隨心所欲地從那真正存在的豐盛供應中獲取更多。
腳註
[22] 關於這種限制的解釋,請參見賓漢(Bingham),第八卷第109頁(1720年版)。 [23] ἐπιπροσθούσης(epiprosthoúsēs,阻礙)。 [24] 哥林多後書三:2。 [25] 希伯來書五:14。 [26] παρὰ τὴν πρώτην(parà tēn prṓtēn,與第一個相比,即ὥραν,小時)。